我系2022年积极申报并成功获批我系首个国家留学基金委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项目名称为“大陆构造与早期生命演化创新型人才国际培养项目”,项目执行期为三年(2023-2025年)。根据上级部门相关通知规定,现将2023年留学基金委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第一批)遴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项目内容
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由“国家留学基金委”设立,项目服务国家战略、聚焦高精尖缺、创新培养模式,重点支持中外双方“强校合作”和优势学科领域“强项合作”。项目实行“先立项,后选派”管理模式,国家留学基金资助项目人员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
外方合作院校:瑞典乌普萨拉大学、德国哥廷根大学、奥地利格拉茨大学、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意大利帕多瓦大学
选派专业:地质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选派类别、规模及留学期限: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1人/年,36-48个月(仅限意大利帕多瓦大学)
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3人/年,6-24个月
3.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2人/年,3-12个月
4.高级研究学者,1人/年,3-6个月
5.访问学者,1人/年,3-12个月
6.博士后,3人/年,6-24个月
二、 申报条件
(一)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政治素质优秀,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2.获得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或录取通知书。
3.满足留学基金委外语条件要求。
(二) 各选派类别要求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或外方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为准。须为项目单位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包括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硕士研究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6-24个月。须为项目单位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3-12个月。须为项目单位全日制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须为项目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重点支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或博士生导师,优先支持“双一流”建设学科主要负责人、或国家级重点教学或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奖励一等奖获得者等。
5.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12个月。须为项目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6.博士后:留学期限为6-24个月。须为项目单位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或应届博士毕业生(须为后备师资)。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 申报时间节点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安排,该项目每年分为3月和9月两个申报批次,目前批次为2023年3月批次(第一批),时间节点安排如下:
1.2023年2月11日前,联系外方导师确认接受意向,并向地质学系外事秘书处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正式邀请信 /入学通知书
(2)个人简历:含个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科研能力、外语水平能力、其他证书等
(3)中英文研究计划:请阐述自己已完成和即将要做的研究计划,不少于1000字;
2.2023年3月1日前,地质学系组织开展人员选拔,确定各项目候选人并公示;
3.2023年3月1-9日,公示的候选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向国际合作部出国管理办公室提交纸质申请材料,所提交书面材料应于网上申报上传材料一致。
4.2023年4月底前,国家留学基金委公布录取名单,留学人员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查询录取结果,下载打印录取文件;
5.2023年5月起,被录取人员办理签证、预订机票等派出手续。
四、其他参考信息
其他未尽事宜,请参考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的介绍。
项目综合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2351
项目实施办法https://www.csc.edu.cn/article/2352
创新项目外语合格条件https://www.csc.edu.cn/article/2360
五、联系方式
电话:029-88303573
联系人:白杨
地质学系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