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办[2018]25号)、《西北大学关于开展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工作的通知》(西大研〔2015〕5号)文件要求及陕西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会议精神,做好我校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最后阶段关键任务,圆满完成本轮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现将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学位授权点
我校须参加本轮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的有:一级博士学位授权点19个,一级硕士学位点17个,二级硕士学位授权点5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4个(工程硕士领域9个),具体参评名单详见附件1。
马克思主义理论、地理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戏剧与影视学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须参加本轮合格评估,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须参加3年后的专项评估。拟定撤销的学位授权点可不提交评估材料。
二、工作组织
各单位应进一步完善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小组的组织架构,充分发挥工作小组的主体作用,明确合格评估工作任务,做好任务分解、责任落实、协调沟通等工作,下设专门小组负责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搜集、整理、填报及自我评估总结报告撰写、提升等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材料完善与提交工作。
三、提交材料清单
1.《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简称《总结报告》)
2.《现有学位授权点状况与2017年学位授权申请条件对比表》(简称《对比表》)
3.《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表》(简称《信息表》)以及相对应的《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表-附表》(简称《附表》)
4.《学位授权点培养方案》(简称《培养方案》)
《总结报告》《培养方案》《对比表》须提交修订或修改后的最新版本。《信息表》及其《附表》按照填些说明填写。
四、工作进度安排
五、注意事项
(1)提交材料中所有内容与数据信息应确属本学位授权点,符合国家学位授权审核基本条件,并且真实、准确、有据可查。
(2)《总结报告》按照“编写说明”以及“报告提纲”撰写、完善。
(3)《总结报告》中的学位点发展沿革、特色与优势,建议从科学研究、师资队伍、人才培养、平台建设四个一级指标中找特色和优势。
(4)《总结报告》中的内容尽量不要与《培养方案》内容重复,按要求其总字数不超过8000字。
(5)《信息表》及其《附表》按照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分别填报(表样式不同),数据统计时间为2013年1月到2017年12月。
(6)《总结报告》与《信息表》中的“学科方向”要求一致。
(7)《对比表》中“现有状况”的表述应一一回应“国家条件”的要求。在原《对比表》中增加“存在问题”列,并在“存在问题”列中写明问题或“没有问题”。
六、文件命名与材料装订要求
(一)电子版文件命名格式
1.各学术学位授权点、法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按“10697+西北大学+授权级别+学科(类别)代码+学科(名称)”规则命名,例如“10697西北大学硕士0101哲学”。
2.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领域
按“10697+西北大学+授权级别+领域代码+领域名称”规则命名,例如“10697西北大学硕士085211计算机技术”。
(二)纸质版材料装订
1.《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
2.《现有学位授权点状况与2017年学位授权申请条件对比表》
3.《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表》
4.《学位授权点培养方案》
5.《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表-附表》
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纸质版按照上述1-4的文件顺序装订,封面签字盖章。《对比表》用A3纸横版打印(多余页面折进去),其余用A4纸打印。《附表》独立装订。电子版发送邮件至yxwk@nwu.edu.cn。
联系人:李海育 杨赛;电话 88308164。
附件:
附件2:西北大学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研究生院细化版样表)
研究生院
2018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