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大学研究生院
研字[2018]11号
关于重申教育部严禁专业学位硕士招生单位
异地办学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按照《关于2009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9】33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精神,现重申如下:
上述文件规定各招生单位除工程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风景园林硕士外,其它专业学位类别禁止异地办学。即我校除工程硕士以外的专业学位类别均禁止异地办学。
请各相关培养单位高度重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管理工作,规范办学,确保学位授予质量。
附件1:教育部_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
附件2:国务院学位办_关于2009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
研究生院
2018年12月29日